簡介

一. 扶康家長幹事會產生辦法

  1. 扶康會各服務單位的家長組或家屬代表可選派一位代表為候選人,經會員以一人一票方式投票選舉產生幹事會。幹事會各職位由全體幹事成員互選產生。
  2. 新一屆幹事會選舉必須在選舉年的十一月份內完成改選工作。
  3. 選舉年的會員週年大會,乃新舊幹事會換屆日期,該日之後新一屆幹事會正式履新。

二. 幹事會之職權

幹事會乃會員大會休會期之最高權力機構,負責一切會務工作,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案,召開會員大會及處理本章程內指定之其他職務,幹事會有權委任工作小組處理指定之工作。

三. 幹事會組織

幹事會人數,由應屆幹事會於選舉前決定數目,幹事職位建議包括;一名主席、二名副主席、一名秘書、一名副秘書、一名財政、聯絡及康樂幹事。

四. 幹事會成員之職權

主席
對外代表本會,對內負責一切行政事宜,提交週年工作報告、統籌會務、召開及主持所有會員大會及幹事會會議。
副主席(兩位)
協助主席推行工作,如主席缺席,可接掌其職權。
秘書
為本會正式會議記錄員,處理本會一切來往書信, 管理會籍及各項文件儲存。
副秘書
協助處理秘書工作,如秘書缺席,可接替其工作。
財政
管理本會一切收支賬目,提交週年財政報告。
聯絡
組織聯絡網,聯繫本會會員,及通知會員活動消息。
康樂
組織及策劃本會之康樂及聯誼活動。

五. 任期

每屆幹事會任期為兩年;主席連選得連任,最多不超過六年;其他幹事,連選得連任。